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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公民公會條例

推薦加入方式

會員申請條件

凡認同中華民國是自己祖國的華人及願意成為中華民國公民的非華裔人士即可申請。

 

會員類型

 1. 公務會員 申領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並繳納會員費的會員。年會員費,海外人士為$360美金(含港澳臺地區人士),中國大陸人士為360元人民幣,退休及經濟困難者年會員費減半。

 2. 普通會員

只申領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不繳納會員費。

 3.登記會員

只書面申請和登記,不申領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不繳納會員費。

 

會員的權利

  1. 對本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2. 參加會員大會和有資格參加會員內部選舉。

  3. 有優先權參加本政府的工作或擔任職務。

  4. 公務會員有資格成為本政府眾議局議員,由中華民國大陸政府授予

  眾議局議員證書。

  5. 因從事反共復國活動而被迫害的,優先得到本政府營救,家庭優先

  得到救助。

  6. 因發生意外事故或事業、家庭變故,生活陷入困境的,有資格向本

  政府申請援助。

 

會員的義務

  1. 宣傳中華民國,弘揚三民主義,維護中華民國憲法。

  2. 支持和宣傳光復中華民國於中國大陸的政治主張。

  3. 在原則問題及重大事件上遵循中華民國大陸政府(籌)公布的方針

  和口徑。對本政府政策和做法有異議,歡迎向本政府相關部門反映和交流,避免對外發表。

  4. 保守組織秘密。

  5. 除有上級指示外,不可擅自打聽其他會員的名字或住址。

 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工本費

 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由中華民國大陸政府印製和頒發。

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收費:印刷精裝本為50美元/本,對中國大陸人士優惠收費為150元人民幣。電子版為30美金/本,對中國大陸人士優惠收費為30 元人民幣。

 

申請方式及繳費方式

 1.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中華民國大陸政府的中華民國公民公會提出書面申請,即在本欄目填寫和發送申請表;也可以填寫印刷版申請表,寄送中華民國大陸政府指定的地址或中華民國大陸政府當地代表處。申請人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化名,申請人是否提供自己標準照(護照照片)由申請人決定。

 2. 繳費方式

銀行轉賬、銀行匯兌、信用卡支付及其他方式的電子轉賬、支票、匯票(付款內容請註明申請人或會員名字)

支付現金者必先書面向中華民國公民公會提出,現金只能交給中華民國公民公會的電郵回函中指定的人。

 中華民國公民公會銀行和賬號:(注:開通中

 

取消會員資格

 中華民國公民公會會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會員資格:

  1. 違反刑事法律並被法庭定罪者。(非民主國家的政治、宗教、良心

 犯除外)

  2. 有擁護和美化中共及中共政權之言行並經本公會警告仍不停止此類

  言行者。

  3. 違反會員義務條例並經本公會警告仍不改正者。

  4. 利用會員身份謀取個人金錢和物質利益者。

  對被取消會員資格者,中華民國公民公會除通知其本人外還將登報

  聲明,其所繳的會員費和中華民國公民證/護照工本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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